古代为何称房事为"行周公之礼",太涨姿势了

2020-11-06 04:00 谈人文说历史

导语:咱们中国的汉语,自然是世界上词汇最丰富的一种语言了,就是同一个词、同一个意思,即可以用很多不同的词语来表达。而中国人又自称文明之邦,提倡含蓄、委婉、优雅,对于很多不好明说的事情,就用避讳说法。

合法夫妻同房我们今天俗称为入洞房,古人却形象、诗意、美好地称之为“巫山云雨”。此外,古人对此还有一个文雅、委婉说法,即“行周公之礼”,不过追本溯源,探究其典故,却有些戏谑的意味。戏谑的意味了。

相传在远古的西周初年,大概人们还处在动物原始状态,还不够开化,世风硗薄,男女滥情,社会乌烟瘴气。但是辅佐天子执政的周公(旦)发现这样不行,太乱了,为整饬风习、明德新民,于是规定:男女在结婚之前不能随便发生性*关系,除非到了结婚当天,双双正式举行了公开婚礼,成了合法夫妻,进了洞房才行。所以后来人们就管这个叫“周公之礼”了。

周公亲自制定礼仪。他从婚礼入手,对当时男女交接混乱的状况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他把男女从说亲到嫁娶成婚分为7个环节,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与敦伦;并且对每个环节都进行了细化,作了具体细致的规定,这些合称“婚义七礼”、“士婚义七礼”。

这第七礼“敦伦”,即敦睦夫妇之伦,含有指导新婚夫妇依礼行事的用意。其仪男俯*女仰,以合天覆地载之理,於是阴阳和谐,乾坤有序,维纲常而多子孙,说白了就是夫妻同房发生男女关系,阴阳结合。

据说当时周公拿了一对已切成两半的葫芦瓢来,将其扣合在一起,表示夫妇二体合一、阴阳交合,就形象地描绘、解释和指导了夫妻男女之举。“敦伦”,即交配的文雅代称。原为儒家用语(《论语•八佾第三》:”学儒必须敦伦尽分,始能希圣希贤。”),后为佛家借用(求子三要:“第一保身节欲,以培先天;第二敦伦积德,以立福基;第三胎幼善教,以克随流。”),再后转为男女交合。

虽然说“敦伦”是代指男女的性*交,但是专用于夫妻之间,只有有夫妻名分的男女交合才能用“敦伦”二字,情人之间是不能用这词的。类似的词还有“人伦之举”。不过到了后世,“行周公之礼”却既可用于夫妻之间,别的男女交欢也是可以借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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