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统计局及早谋划集中部署 在全省统计系统开展统计法治系列宣传活动

2020-11-12 08:00 山东普法

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司法厅《2019年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和国家统计局《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山东省统计局及时谋划,通盘考虑,对全省统计系统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作出部署,掀起一轮统计普法宣传的热潮。 一、加强对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和宪法以及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要求各级统计机构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集中开展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决策部署,学习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有关要求,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习谈认识、讲收获、找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纪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真正做到法在心中,指导工作。 二、认真组织各项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各市统计机构按照总体部署,抓好工作落实。一是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利用“12.4”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集中走进社区走向街头,通过发放普法宣传品、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向广大群众宣传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二是发表署名文章,要求各市统计机构负责人都要在本地党报和重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同时推送省统计信息网,广泛宣传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三是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要求各市,县(市、区)统计机构要借助《部分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情况》《统计违法行为及参考案例》为统计法治宣传教材,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四是制作一批高质量“微视频”,积极参与省统计局组织的法律普及“微视频”制作,用新兴媒体宣传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五是要积极参加统计法治征文活动。要求各市征文投稿不少于三篇。六是认真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七是组织一次宪法统计法知识考试。要求各市认真组织本系统人员集中开展一次宪法和统计法律知识考试,提高政府统计人员宪法意识和依法统计理念。八是积极参与打造“平安山东法治山东”金招牌活动,认真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抽查,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求各市统计机构要对照本年度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意见,认真查找弱点漏项,做好查漏补缺工作,推动年度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落实落地。要因地制宜、精心组织,周密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推动集中法治宣传教育宣传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积极报送各类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信息,特别是集中普法宣传月的信息,扩大统计普法在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影响力,不断提高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同时要求各市《统计人员宪法和统计法律知识考试成绩表》和普法宣传活动总结于2020年1月22日前报省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

(山东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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